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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石化岳阳地区10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配套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岳阳地区10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配套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项目投资和运行时间:本项目总投资423295万元,运行时间8400时/年
建设内容:(1)将巴陵石化片区现有200万吨/年原油加工产能整合至长岭炼化片区,长岭炼化片区常减压装置原油加工能力由800万吨/年改造至1000万吨/年,项目实施前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原油加工规模不变(1000万吨/年);(2)新建300万吨/年加氢裂化联合装置、10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装置和6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3)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改造。
污染源和环保措施情况:
废气:本次炼油配套工程涉及现有装置和新建装置,现有装置环保措施保持不变,新建装置(单元)的废气主要有加热炉烟气、工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的烃类气体等,其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和VOCs等。项目通过采用使用清洁燃料、废气处理等方面环保措施,全面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废水:本次炼油配套工程涉及现有装置和新建装置,其中现有装置生产废水分为含硫废水、含油废水、含盐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新增和技改的装置生产废水主要为含硫废水、含油废水、含盐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未增加新的废水种类。项目厂区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级治理”的原则,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厂区雨水排水系统。本工程实施后,需送乙烯工程配套污水处理厂的水量为54t/h循环水排污水,其余废水均依托现有提质改造后的“一污/二污”污水处理场处理。
固废:本次炼油配套工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以及厂区其它装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送水泥等建材企业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危险废物来自各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油泥、污水处理浮渣、废溶剂、废吸附剂、废污油、废滤渣等,其中污水处理场产生的浮渣、油泥等可回收利用的危废进厂区相应装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本次炼油配套工程的主要噪声设备为物料泵、风机、冷却塔等。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征求意见稿下载(附件1):https://pan.baidu.com/s/1twak6a6wUZbdHKD-koZMZw提取码: 5rzf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30-8452092
邮箱:lirudao.clsh@sinopec.com@qq.com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工
联系电话:+86 (0731) 85045811
邮箱:45368622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附件2):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意见提出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
请提出意见的公众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的与您联系,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交流和反馈。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